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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幫我算算看是否需要繳所得稅嗎?

發問:

各位好~ 剛收到97年度的扣繳憑單, 總收入為NTD439,801 扣繳稅額為NTD2,400 我知道今年的薪資扣除額與標準扣除額都有提高, 請問各位我今年需要繳稅嗎? 謝謝

最佳解答:

假設版大單身、無扶養親屬且採用標準扣除額申報 ,97年各項扣除額如下: 個人免稅額:77,000 單身標準扣除額:73,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:100,000 總扣除額=77,000+73,000+100,000=250,000 總收入439,801-總扣除額250,000 =綜合所得淨額189,801*綜所稅率6% =應納稅額11,388-扣繳稅稅2,400 =應補繳稅額8,988 若版大條件未變更則98年5月申報97年綜所稅之補繳稅金如上 2009-03-09 14:37:09 補充: 綜所稅率5%尚未修正通過,98年5月仍要以6%申報

其他解答:

你今年當然要繳稅啊! 你的總收入為439801元,扣繳稅額為2,400元。 應繳稅額=總收入439801元-免稅額77,000元-單身標準扣除額73,000元-薪資特別扣除額100,000*6%=11,388元 實繳稅額=應繳稅額11,388元-扣繳稅額為2,400元=8,988元 所以若個人的話實際應繳為8988元,但若有扶養親屬可再扣免稅額77,000元,年滿70歲免稅額115,500元。 若是夫妻一起申報夫妻標準扣除額146,000元。 另,要記得有銀行利息收入,也要記得申請利息所得收入,但每人有儲蓄特別扣除額270,000元。 所以你今年需要繳稅。|||||若你單身 , 又沒有其他扶養人 , 算式如下 : 個人免稅額77000+單身標準扣除額73000+薪資扣除額100000 =250000 總收入439801-250000=189801 189801*5%=9490(之前稅率為6%,新聞報導為5%,若今年就可適用 , 即為上述所列) 9490(總繳稅額)-2400(扣繳稅額)=7090(應再補繳稅額) 所以你今年還需再繳7090元. 以上為目前所得到的資訊 , 若至報稅前還有變動 , 則以政府為準唷 !7C4150FCDCEDD0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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