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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
我只做19天未滿一個月~薪資問題

發問:

謝謝你們~ 公司給我的薪水是18780元!那19天會是怎麼算? 那公司會不會倒扣我薪水?還是說真的不給我薪水?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該怎麼辦? 更新: 謝謝你們~ 如果我手上都沒有證明~但他們有幫我保勞健保!那就是最好的證明對嗎? 所以我的薪資應該是1萬1千多...他們就不可以找理由亂扣我的薪水對不對?

最佳解答:

請參考! 18780/30*19=11,894 減勞健保自負額約202(19天)+256(1個月)=458(健保另有到職日及破月問題,故僅供參考) 故您實際應領薪資約為11,436 若您的雇主違法扣您薪資,建議您蒐集證明(簽到簿或其他可證明文件....如果有最好),到您居住所在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或檢舉。 2012-06-04 18:19:05 補充: 自己的權益要知道,多上網查詢勞工權益相關知識,希望你可以拿回屬於自己辛苦賺來的所得!

其他解答:

 

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+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

只要確定公司有幫您加勞保,就不怕它不給薪水 若真沒給可洽勞工局(因它會違法)6FE6251C5F3F8A0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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