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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蘭縣 中低收入戶資格申請

發問:

目前家中有母親 我 和二個弟弟 當中只有二弟在上班(夜間部)平均月薪約在12000 我就讀大學 最小的弟弟是高中 而母親沒有工作 因為離緍所以父親並不在(不過他沒有工作 就算有 也沒有報所得) 而目前我住在外婆家(市值不到260萬) 且戶口中只有我們家四個人 動產總額並沒有超過 最低每人 55000 (但不知機車有沒有算在 動產) 這樣申請的話 還是資格不符嗎? 更新: to §夏雪☆ 那就是1.設籍且居住本縣之縣民。2.家庭總收入平均分 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收入未超過內政部當年公 布最低生活費標準者。〈96年度為9,509 這項超過了嗎? 那這樣我們一家四口都會算薪資嗎

最佳解答:

你好: 低收入戶生活扶助 業務內容 一.申請資格: 1.設籍且居住本縣之縣民。2.家庭總收入平均分 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收入未超過內政部當年公 布最低生活費標準者。〈96年度為9,509元〉。3. 全家人口存款本金、有價證券(按面額計算)及 投資之合計金額,平均分配每人每年未超過一定 數額者〈95年度為55,000元〉。4.全家人口所有 之土地(以公告現值計算)及房屋(以評定標準價格 計算)合計價值未超過一定金額者。〈95年度為 260萬元〉。 http://sntroot.e-land.gov.tw/s3-2.asp?data_no=28&type=4 公所計算收入時.是以有沒有工作能力計算. 無薪資證明者以最低薪資計算. 無工作能力者:65歲以上之老人.領有身心 障礙手冊.重大傷病卡.或醫生診斷證明.證明 無法工作.不然只要是16~64歲 都是以有工作能力計算.所以家中除最小的弟弟 是高中如果不是夜間部是以無薪資計算. 低收入戶審核是很嚴苛.非常難申請. 機車不會計算在內.你們可洽當地公所社會課. 中低收入戶要家中有65歲以上之老人. 或領有殘障手冊方可申請 2006-12-10 13:09:31 補充: 1.母親雖然沒有工作.除非能提出無工作能力之證明. 不然是以有工作能力計算.並有最低薪資計算.(19411) 二弟讀夜間部.以高中進修最低薪資10560元計算. 你讀大學不知是否為日間或夜間.如夜間是以最低薪資15840 元計算. 最小的弟弟是高中如日間部是不計算薪資.還有父親 與母親離婚.不會因離婚.扶養義務一樣存在.所以父親. 收入一樣並入計算.你家最低生活費可能超過標準了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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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解答:6FE1C172A843305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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